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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药物引起的特异质反应,特点是发热、皮疹及内脏器官损害(特别是肝)的三联症状。可发生于药物初次应用后7~28天或更长时间发生。如以后再次用该药物,可在一天内发病。初发症状是发热,高峰可达40℃。其次为口周及面部水肿、颈或全身淋巴结肿大,喉炎。皮损开始于面、躯干上部及上肢。为红斑、丘疹或麻疹样皮疹,逐步变为暗红色。融合并进行性发展为红皮病。 内脏损害在皮疹发生后1~2周内发生,也可长达一个月。肝炎是最主要的症状,血清转氨酶不同程度的升高,通常无黄疸,发生黄疸者常预后不良。暴发性肝坏死和肝衰竭是死亡的主要原因。另外还可能有肾脏、肺、心、中枢神经的损害。 血液系统异常表现为非典型性淋巴细胞增多,发生在最初的2周内。通常在第2~3周,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。 |